水质采样器在污染源中的应用分类
1、监察执法终端采样器
监察执法终端采样器采水系统与在线监测仪采水系统并行,接受执法部门远程控制指令,在排污企业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按预设时间点执行采样、留样任务,也可执行立即采样、留样指令。监察执法终端采样器常采用的便携式水质采样器, 为了监察执法终端,所留样品拿到权威部门测试作为处罚依据,对偷排企业、运营造假行为具有非常大的威慑力,是“零点行动,利剑斩污”的执行工具。
2、超标留样采样器
超标留样采样器与在线监测仪联机使用,采样器与监测仪同步采样并在暂存装置暂存。若在线监测仪分析数据超标,便将暂存水样移至留样瓶中冷藏保存;若分析数据不超标,便排空暂存装置。超标留样采样器一般用在地表水水质监测站,与分析仪联机使用,旨在解决数据超标执行处罚时无据可依问题。同时,若为在线监测仪测试不准确造成假超标,也可起到对排污企业的保护作用,该类型采样器因留样的客观性逐步被管理部门接受,在2009年左右开始大量安装。
3、混合供样采样器
混合供样采样器与在线监测仪联机使用,在监测仪测量间隔(原监测规范要求测量周期为2小时)内按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不间断采集水样,将一个测量周期内的水样混合均匀后供给监测仪进行分析测量。混合供样采样器采用A、B双混匀桶,混匀桶容积为3L,具有25个1000ml的留样瓶,解决了原有在线监测系统每2个小时测量一次以点带面的测量问题。同时,因为采样频次的增加,排污企业很难在测量间隔内实施偷排,从而可有效遏制排污企业作弊行为。该采样器同时具有超标留样功能。
DR803K混合供样采样器作为原有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有效完善,自2014年左右开始大量安装,后来该种工作模式逐步被环保部采纳,2018年环保部发文明确要求在监测仪前端安装混合供样采样器,2019年新发布的HJ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将混合供样列入行标,混合供样采样器成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必备设备。
4、增强型混合供样采样器
增强型混合供样采样器是在原有混合供样采样器的基础上,增加了留存水样添加保存剂的功能,以使留存水样更长时间的保存。该水质自动采样器广泛应用于污染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与COD、氨氮、重金属等在线监测仪联机使用。流量跟踪采样模式,可根据瞬时流量自动调整采样流量,实现连续采样,确保采集的水样更具代表性。混合样功能可向在线监测仪提供无间断的混合水样,可有效避免弥补了在测量周期内的采样盲区在线监测仪间断测量以点代面的不足。自动排空水样功能具有自动或远程控制混匀桶、管路和采样瓶的排空;该采样器是在线监控系统、总量减排整体解决方案的配套设备。